数字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出,是有政府信用背书、有法偿功能的法定货币。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比较,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,与法定货币等价,其法律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,而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资金,并没有任何价值基础,也不享受所有主权信用担保,没法确保价值稳定。这也是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加密资金的最实质有所不同。
数字人民币采用了双层经营体系。即中国人民银行不能直接对群众推出和兑换中央银行数字货币,反倒是先把数字人民币兑换给特定的经营组织,诸如商业银行或是其余商业机构,再由这类组织兑换给群众。经营组织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交纳100%准备金,这就是1∶1的兑换过程。
“数字货币的作用和特点跟纸币完全一致,只不过它的状态是数字化的。”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讲述,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研制的数字人民币,并非许多人理解的加密资金,反倒是人民币的数字化。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先前表明,将实行一揽子计划,把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方式相结合起来,目标是替代其中一部分现金。
对使用者而言,未来采用数字人民币跟目前采用移动支付并没有显著不同。“从已出台的文件中能了解,数字人民币的推出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目前人民币有所不同,与目前的第三方支付方式,诸如微信财付通和支付宝,也有所不同,但对使用者而言并不会感觉到显著差别。”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明。